当前位置: 米诗词 >诗词 >典籍 >经部 >春秋类 >左传 >昭公六年

昭公六年

更新时间:2024-04-27 14:58:57

【经】

六年春,王正月,杞伯益姑卒。

葬秦景公。

夏,季孙宿如晋。

葬杞文公。

宋华合比出奔卫。

秋九月,大雩。

楚薳罢帅师伐吴。

冬,叔弓如楚。

齐侯伐北燕。

【传】

六年春,王正月,杞文公卒,吊如同盟,礼也。大夫如秦,葬景公,礼也。

三月,郑人铸刑书。叔向使诒子产书曰:“始吾有虞于子,今则已矣。昔先王议事以制,不为刑辟,惧民之有争心也。犹不可禁御,是故闲之以义,纠之以政,行之以礼,守之以信,奉之以仁,制为禄位以劝其从,严断刑罚以威其淫。惧其未也,故诲之以忠,耸之以行,教之以务,使之以和,临之以敬,涖之以强,断之以刚。犹求圣哲之上,明察之官,忠信之长,慈惠之师,民于是乎可任使也,而不生祸乱。民知有辟,则不忌于上,并有争心,以征于书,而徼幸以成之,弗可为矣。夏有乱政而作《禹刑》,商有乱政而作《汤刑》,周有乱政而作《九刑》,三辟之兴,皆叔世也。今吾子相郑国,作封洫,立谤政,制参辟,铸刑书,将以靖民,不亦难乎?《诗》曰:‘仪式刑文王之德,日靖四方。’又曰:‘仪刑文王,万邦作孚。’如是,何辟之有?民知争端矣,将弃礼而征于书。锥刀之末,将尽争之。乱狱滋丰,贿赂并行,终子之世,郑其败乎!肸闻之,国将亡,必多制,其此之谓乎!”复书曰:“若吾子之言。侨不才,不能及子孙,吾以救世也。既不承命,敢忘大惠?”

士文伯曰:“火见,郑其火乎。火未出而作火以铸刑器,藏争辟焉。火如象之,不火何为?”

夏,季孙宿如晋,拜莒田也。晋侯享之,有加笾。武子退,使行人告曰:“小国之事大国也,苟免于讨,不敢求贶。得贶不过三献。今豆有加,下臣弗堪,无乃戾也。”韩宣子曰:“寡君以为驩也。”对曰:“寡君犹未敢,况下臣,君之隶也,敢闻加贶?”固请彻加而后卒事。晋人以为知礼,重其好货。

宋寺人柳有宠,大子佐恶之。华合比曰:“我杀之。”柳闻之,乃坎用牲埋书,而告公曰:“合比将纳亡人之族,既盟于北郭矣。”公使视之,有焉,遂逐华合比。合比奔卫。于是华亥欲代右师,乃与寺人柳比,从为之征曰:“闻之久矣。”公使代之。见于左师,左师曰:“女夫也,必亡!女丧而宗室,于人何有?人亦于女何有?《诗》曰:‘宗子维城,毋俾城坏,毋独斯畏。’女其畏哉!”

六月丙戌,郑灾。

楚公子弃疾如晋,报韩子也。过郑,郑罕虎、公孙侨、游吉从郑伯以劳诸柤。辞不敢见。固请见之,见,如见王,以其乘马八匹私面。见子皮如上卿,以马六匹。见子产,以马四匹。见子大叔,以马二匹。禁刍牧采樵,不入田,不樵树,不采蓺,不抽屋,不强匄。誓曰:“有犯命者,君子废,小人降。”舍不为暴,主不慁宾。往来如是。郑三卿皆知其将为王也。

韩宣子之適楚也,楚人弗逆。公子弃疾及晋竟,晋侯将亦弗逆。叔向曰:“楚辟我衷,若何效辟?《诗》曰:‘尔之教矣,民胥效矣。’从我而已,焉用效人之辟?《书》曰:‘圣作则。’无宁以善人为则,而则人之辟乎?匹夫为善,民犹则之,况国君乎?”晋侯说,乃逆之。

秋九月,大雩,旱也。

徐仪楚聘于楚。楚子执之,逃归。惧其叛也,使薳洩伐徐。吴人救之。令尹子荡帅师伐吴,师于豫章,而次于乾谿。吴人败其师于房钟,获宫厩尹弃疾。子荡归罪于薳洩而杀之。

冬,叔弓如楚聘,且吊败也。

十一月,齐侯如晋,请伐北燕也。士匄相士鞅,逆诸河,礼也。晋侯许之。十二月,齐侯遂伐北燕,将纳简公。晏子曰:“不入。燕有君矣,民不贰。吾君贿,左右谄谀,作大事不以信,未尝可也。”

上一篇: 昭公五年 下一篇: 昭公七年

声明: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,根据《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》,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,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,我们会及时删除。

电话:
邮箱:

Copyright©2009-2024 米诗词 mishici.com 版权所有

闽ICP备18026954号-36